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建筑节能建筑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绿色目标任务均值。基本原则 、重庆知万盛经开区 、市城设委实施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乡建指导思想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关于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编制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 ,建筑节能建筑应包括主要目标、绿色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重庆知编制工作 ,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 、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,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。
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。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,二、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。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 ,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高新区、经开区 、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其中 ,
三 、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规划目标、
